您目前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资讯 > 公司新闻

新闻资讯

NEWS

公司新闻

苏州废铝回收过程中,环保措施有哪些严格要求?

发布时间:2025-04-14

苏州废铝回收过程中,环保措施有哪些严格要求?



苏州废铝回收过程中的环保措施有以下严格要求:

废水排放要求

雨污分流:回收场地应实行雨污分流,建设雨水收集系统和污水收集系统,避免雨水和污水混合排放。雨水经收集后可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,污水则需进行处理。

污水处理:废铝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废水,如清洗废水、地面冲洗水等,含有大量的悬浮物、重金属离子等污染物,需经过专门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。处理后的废水应达到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 8978 - 1996)等相关标准的要求,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地表水体。

废气排放要求

粉尘治理:在废铝的装卸、破碎、筛分等过程中,会产生大量的粉尘。回收企业应配备有效的粉尘收集和处理设备,如布袋除尘器、旋风除尘器等,对粉尘进行收集和处理,确保排放的废气中粉尘浓度符合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32/4041 - 2021)等相关标准的要求。

废铝回收.jpg

废气处理:对于废铝回收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其他废气,如焚烧废铝表面的油污、涂层等产生的有机废气,以及熔炼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等废气,应采用相应的废气处理技术进行处理,如活性炭吸附、催化燃烧、脱硫脱硝等,确保废气达标排放。

废渣处理要求

危险废物管理:废铝回收过程中产生的铝灰渣等属于危险废物。企业必须按照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(GB 18597 - 2023)等要求,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,设置识别标志,做好分类收集贮存,确保管理台账到位,并通过 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” 完成登记、备案和管理台账填写等操作。同时,应依法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利用处置,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,并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污染防治要求。

一般固废处理:除危险废物外,废铝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一般固体废物,如废包装材料、废渣等,应按照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》(GB 18599 - 2020)的要求进行处理。一般固废应分类收集、贮存,可回收利用的应进行回收利用,不可回收利用的可委托专业的垃圾处理单位进行处置。

噪声控制要求:废铝回收企业应采取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,如选用低噪声的设备、对设备进行减振降噪处理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,确保厂界噪声符合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 12348 - 2008)的要求。在居民集中区域,禁止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作业,确需夜间作业的,应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,并公告附近居民。

环境管理要求

环境影响评价:废铝回收企业在建设前,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,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,经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建设。项目建成后,需通过环保竣工验收,方可正式投入运营。

环保设施运行管理:企业应建立健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,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,不得擅自停用或拆除环保设施。应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、保养和检修,记录设施运行情况和维护保养记录。

环境监测:企业应按照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》(HJ 819 - 2017)和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,制定自行监测方案,定期对废水、废气、噪声等污染物进行监测,并保存监测记录。监测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,接受公众监督。

应急管理:苏州废铝回收企业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,定期组织演练,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,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。在发生事故时,应立即采取措施,防止事故扩大,并及时向环保等相关部门报告。



手机:
18013286229

公司地址:
昆山市玉山镇环庆路2188号

Copyright © 2024 江苏硕冠达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苏ICP备2024150851号 XML地图 技术支持:无锡金秒
二维码
查看手机版